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由出资单位代表、学校领导、校内外专家学者和优秀企业家代表等支持学校的社会人士组成。董事长由省政协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是学校最高权力机构,议决学校重大事项,筹措办学资金,审议通过学校行政年度工作报告、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对学校重大项目财务开支进行监督和稽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