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大学2011/2012学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树人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树人大学创办于1984年,是一所涵盖经济、管理、文学、工学、法学与艺术兼具的多学科普通民办本科院校。学校位于杭州城区,现有专任教师800余人,在校生14000余人,设有9个学院39个专业,25个研究机构,1个现代教育技术中心,1个基础部。
二、招聘计划
2011/2012学年我校计划公开招聘43名专任教师。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浙江树人大学2011/2012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
年龄要求: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在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树人大学网站(www.zjsr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招聘计划2011/2012学年实施,招满为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个10工作日后,由我校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1、报名。学校人事组织处受理应聘申请。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提交应聘材料。
2、应聘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3)近三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3资格审查。我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一般采用试讲形式进行。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入围人员不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经历情况等。
(五)公示
体检及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有疑义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除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基本待遇外,我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优惠待遇如下:
1、学科带头人:购房补贴50万元,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理工类1015万元,人文社科类510万元。
245周岁以下的教授:购房补贴35万元,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理工类21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
3、紧缺专业的40周岁以下的博士:购房补贴27万元,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理工类15万元,人文社科类0.53万元。
440周岁以下的博士: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理工类15万元,人文社科类0.53万元。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树人大学人事组织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
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4、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树人街8号浙江树人大学人事组织处
邮政编码:310015
联系电话:0571-88297017(老师、严老师)   0571-88285817(李老师)
学校主页:www.zjsru.edu.cn
附件:浙江树人大学2011/2012学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0一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