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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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4-10-09 浏览量: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发挥课堂教学的人才培养主渠道、主阵地和主战场作用,学校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月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创新课堂教学,提升课堂教学成效,营造质量文化氛围。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堂观摩交流活动(第7-13周)

    1. 听课人员

    校领导、中层干部、督导和全校教师都要参加本次听课评议活动。

    2. 被听课程

    (1)重点关注课程:新开课程、近三年以内入校的新教师课程、评教后20%课程等。

    (2)教学示范课程:“我心目中好老师”课程、近三年获评课堂教学质量优秀的课程、AI融合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人工智能导论课程等。

    课程类别

    星期几

    节次

    单双周

    起止周

    课程名称

    教师姓名

    校区

    上课教室

    上课人数

    上课班级

    开课学院

    各学院在本学期开设的课表中找出重点关注课程、教学示范课程两类课程,于第6周周五(10月11日)前以Excel表格文件形式报给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杜老师。课表格式如下(课程类别即为重点关注课程、教学示范课程两类):

    3. 听课要求

    听课评议完成时间为第7周-第13周周五下午17:00止。

    (1)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听课,每人至少4次。听课完毕,在学校树智学习平台上完成听课评议,听课评议表详见附件1。

    (2)督导听课。督导听所在学院的课程,每人至少10次。听课完毕,在学校树智学习平台上完成听课评议。校院督导一起形成学院课堂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对学院课堂教学总体状态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对学院课堂教学改进的建议等,于第11周周二以OA形式交给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和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杜老师。

    (3)听课评议要求:着重关注课堂随机抽测等教考分离实施情况,对教师教学的评语、建议两栏可从OBE教育理念体现、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进度是否一致、是否有课程思政元素、课堂互动以及学生课堂参与度等进行描述。

    4. 课堂改进(第10-13周)

    各学院要以课堂观摩交流活动为契机,加强课堂问题查找,聚焦课堂重点问题制定改进计划,扎实推进课堂建设。各学院于第12周周二前将《学院课堂教学质量分析与改进报告》以OA形式递交给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杜老师。学校将对照报告检查各学院课堂改进落实情况。报告的内容及要求如下:

    (1)深入剖析课堂问题。各学院进行课堂教学总结,提炼课堂教学特色、亮点,深入剖析课堂教学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明显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个性问题。要求学院对每位教师的每门课程教学状况了然于心。

    (2)强化课堂指导改进。各学院聚焦课堂问题制定改进计划,并组织力量指导课堂教学改进。要加强对教师教学技能的培训,通过课堂观摩和专项技能培训等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着重开展课程教学内容的应用性改造、教学模式(方法)的改革创新。学院尤其要针对后20%的课堂制订提质计划,开展专项培训和帮扶工作。

    (3)明晰教学模式特色。各学院要加强总结凝练,重视课堂教学的改革创新,探索并形成一二种适合本学院课堂的有特色的教学模式(方法)。通过建设,培养一批能熟练运用本学院有特色的教学模式(方法)的优秀骨干教师(列出优秀骨干教师名单);学院大多数教师都能在课堂教学中灵活运用该教学模式,将课堂建设成为学生满意的活力课堂、有效课堂。

    二、优秀教学成果展评活动(第10-16周)

    1. 优秀教案、课件展评

    (1)优秀教案、课件推荐。各学院于第8周推荐优秀教案、优秀课件各3-5份,以OA形式递交给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张硕老师。每份教案包括一次课的首页及教学设计,每份课件包含一次课的教学内容。报送材料要求:首页及教学设计为Word版、PDF版各一份(教学设计模板见附件2),课件为PDF版、 PPT版各一份。

    (2)优秀教案、课件展评

    学校于第10-13周期间组织集中展示和评比活动。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教师积极参加观摩和评选活动,通过展评观摩,提高老师教案设计和课件制作的水平。

    学校组织专家组、各教学基层组织(教研室、系)推荐教师开展评优,专家组评分和教师评分按5:5折合计算展评作品的总成绩。

    2. 教考分离建设成果展示

    各学院于第13周(11月30号)开展教考分离成果整理,主要包括教考分离的制度建设、题库资源建设、实施成效等方面,并结合学院实际于第14-16周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多样的成果展示。


    联系人:杜老师,课堂观摩交流活动

         张老师,优秀教学成果展评活动

    杭州校区:电 话:0571-88297023,办公室:查济民楼108

    杨汛桥校区:电 话:0575-85600842,办公室:综合楼209


    附件:1. 浙江树人学院课堂教学评议表.doc

        2. 教学设计模板.docx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10月9日

    杭州拱宸桥校区

    地址:杭州市树人街8号    电话:0571-88297011(学校办公室)/ 0571-88297000(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5

    绍兴杨汛桥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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