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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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校级层面教学档案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4-10-24 浏览量: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评建工作,确保教学档案完整、规范,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层面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对象

    1.杨汛桥校区

    (1)检查时间:11月2日全天

    (2)检查对象:管理学院、城建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经济与民生福祉学院、艺术学院

    2.拱宸桥校区

    (1)检查时间:11月3日全天

    (2)检查对象:信息科技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树兰国际医学院

    二、检查方式

    每学院一个专家组进场审核,各本科专业依据本科专业自评报告制作PPT,逐个汇报自评情况,专家听取汇报并检查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随机抽取课程教学大纲(含实习、实训),试卷审批表及试卷,授课计划及首页,毕业论文(设计)(含工作总结),实习管理(实习基地协议、实习指导书(讲义)、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总结(教师)、实习记录(校友邦),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记录等。专家完成全部检查后,形成专家组意见,组织现场反馈会,并将意见以书面方式提交给教务处。

    三、检查内容及要求

    1.本科专业自评报告

    要求:(1)各专业应按学校统一目录和版式在汇报前现场提交《本科专业自评报告》(纸质稿一式三份),并依据《本科专业自评报告》汇报,每个专业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2)专业自评报告包含但不限于大纲所列内容,要求内容完整、详实,填报内容不得有空缺项,注意写实、写真,表达准确严谨。(3)各学院院领导应逐个审阅,严把质量关。

    2.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

    要求:(1)准备电子稿,供专家现场评阅。(2)应设置独立文件夹,文件夹内包括本学院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检查教学大纲(含实习、实训)

    要求:(1)按专业现场提交课程教学大纲目录一式三份;(2)准备好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稿,并分专业设置独立文件夹,每个文件夹应完整包含本专业所有课程(含公共课程、专业课程)电子稿,特别要注意独立设置的实习实训课程应有教学大纲。如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的独立开课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等。(3)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应提供相关课程教学大纲、指导书(讲义)、实验报告。(4)仅提交最新版教学大纲。

    4.试卷审批表及试卷

    要求:(1)整理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全部课程(含校选课)纸质试卷。(2)提供试卷备查目录,目录应包含以下信息:

    学院

    序号

    开课学期

    考试课程

    考试班级

    任课教师

    考试形式

    存放地点









    (3)安排专人负责,评估时随时准备专家现场调阅。

    5.授课计划与首页

    要求:(1)按照教务处“2024版授课计划及教案首页要求”整理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学院所有开课课程授课计划及首页纸质稿,同时,分专业准备好电子稿备查。(2)备查目录应包含以下信息:

    学 院

    序 号

    开课学期

    课程名称

    授课班级

    任课教师

    授课形式








    (3)安排专人负责,评估时随时准备专家现场调阅。

    6.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要求:(1)整理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纸质稿或电子稿;(2)准备相关备查材料,包括:教学大纲、各过程性材料(含教师指导记录表),学院、专业层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等电子稿。

    7.实习管理(实习基地协议、实习指导书(讲义)、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总结(教师)、实习记录(校友邦)

    要求:准备好现有实习基地签约纸质合同(有效期为2025年12月31日及之后的合同)及对过期或即将过期基地的处理意见。

    8.教学基层组织工作计划及活动记录

    要求:准备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记录本(纸质)。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校级层面检查工作,提前按本次通知要求准备好纸质版或电子材料并附相关材料目录,供检查组现场随机抽取。如以电子稿呈现的,按1人1机准备好专家使用电脑。如以纸质稿呈现的,应安排专人负责,随时按专家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2.各教学单位应安排教学管理人员全程参与,并做好问题记录。

    3.各教学单位应结合学校要求,制定本单位迎评方案,明确场地及人员安排,在10月29日前把场地、学院联络员、学院参加人员报教务处李丽老师备案;

    学院

    汇报场地

    学院汇报人员

    学院联络员

    联系手机号

    学院其他参加人员







    4.学校将对检查及整改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教学管理“迎评促建”绩效。

    联系人:教务处 李丽

    联系电话:0571-88297020


    2024年10月24日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

    杭州拱宸桥校区

    地址:杭州市树人街8号    电话:0571-88297011(学校办公室)/ 0571-88297000(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5

    绍兴杨汛桥校区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江夏路2016号    电话:0575-85324517     邮编:31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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