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12 点击数:
作者:|编辑:人事处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4号)精神,现将拟调动的娜仁花同志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娜仁花蒙古族,1975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87月参加工作,就职于内蒙古艺术学院,原聘岗位为专任教师,岗级为专技七级,现该同志因工作需要,拟调动至浙江树人大学工作,拟聘岗位为艺术学院专任教师,拟聘岗级为专业技术七级

公示时间:20211012日至20211018日。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对上述拟调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江树人大学纪监审办反映,联系电话:0571-88297019

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江树人大学人事组织处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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