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3月19日的《浙江树人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1年第二批)》,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 22日到2021年7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纪监审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8285816(人事处)0571-88297019(纪委)
通信地址:杭州市舟山东路19号(浙江树人大学纪委)
邮政编码:310015
浙江树人大学
2021年7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