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树人学院公开招聘人员(2025年第三批)面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1 点击数:
作者:人事处|编辑:王雷雷|审核:

为做好我校招聘研究生辅导员岗位面试考核相关工作,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江树人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5年第三批)》相关要求,经资格初审、综合测评,将组织通过入围人员参加面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岗位

姓名

(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性别

毕业院校

研究生辅导员

董鹏贞

浙江大学

路曼曼

华中师范大学

王从焕

广岛大学

游欢欢

燕山大学

张田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职伟

山东大学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6月6日(周五),9:00—16:00。

(二)地点:浙江树人学院杭州拱宸桥校区综合楼(原行政中心)6楼会议室(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号)。

(三)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身份证;

2.本科起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教育部认可的可以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材料);

3.须提供中共正式党员证明原件1份;

4.须提供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党员证明外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验原件后,我校保留复印件。

(四)说明事项: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岗位的相关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递补人员名单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半小时内进行。

、面试

(一)采用答辩方式进行面试。面试计分规则为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每一组考官评分的平均值。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当天在学校外网首页公告栏公布考试成绩和入围考察人员名单。

(二)候考时间和地点

岗位

侯考地点、时间

研究生辅导员

浙江树人学院拱宸桥校区院原行政中心6楼会议室;6月7日(周六),上午8:15

注:超过侯考报到时间15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流程及相关事宜

1.考生按规定候考时间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进入候考室,未在规定候考时间内抵达候考室者视作自动弃权;

2.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面试规则,考生在候考室进行面试序号抽签;

3.考生根据工作人员指示按抽签序号依次进入面试环节;

4.每场面试结束后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不签字者视同放弃签收。

、考察

面试完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具体考察环节包括:

1.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应在学校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政审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2.实习考察

考察对象需视情况在我校具体岗位进行不少于4周工作日的业务实习,一般应在公布入围考察人员后一周内开始实习。实习期鉴定作为考察重要环节。

3.心理测试

入围考察人员另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考察重要依据。

经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不参加体检、政审、心理测试和实习等考察,或体检、政审、实习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原任职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1-88285816

浙江树人学院

2025年6月1日

下一条:浙江树人学院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以及考察有关安排的通知

最新更新
热文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