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学院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以及考察有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2 点击数:
作者:人事处|编辑:人事处|审核:

各考生:

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6半年集中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以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集中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入围面试人员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将资格复审、面试以及考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65(周),8:20—11:20

二)地点:浙江树人学院杭州拱宸桥校区,南校区查济民大厦2楼230会议室(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二),签字并贴照片;

3.本科起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教育部认可的可以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材料);

4.涉及工作经历、职称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份;

5.须提供中共正式党员证明原件1份(财务人员岗无需提供);

6.须提供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财务人员岗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除党员证明外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验原件后,我校保留复印件。

(四)说明事项: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岗位的相关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资格复审通过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半小时内进行。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6年6月6日(周六)

(二)面试形式

专职辅导员(男)、专职辅导员(女)、财务人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分均采用百分制,因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以下“笔试成绩”均指换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即笔试总成绩除以2。

面试计分规则为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每一组考官评分的平均值。总成绩=笔试成绩*50%(小数点后取两位)+面试成绩*50%(小数点后取两位)。面试不合格者不计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下同)。面试当天在学校官网首页公告栏公布考试成绩和入围考察人员名单。

遇有总成绩相同的,分别按下列顺序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1.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策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条件者;2.面试成绩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优先入围人员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

)候考时间和地点



:超过侯考报到时间15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流程及相关事宜

1.考生按规定候考时间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和《面试通知》进入候考室,未在规定候考时间内抵达候考室者视作自动弃权;

2.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面试规则,考生在候考室进行面试序号抽签;

3.考生根据工作人员指示按抽签序号依次进行面试;

4.面试结束后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不签字者视同放弃签收。

三、考察

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具体考察环节包括:

1.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应在学校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政审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2.实习考察

考察对象需视情况在我校具体岗位进行不少于4周的业务实习业务实习一般在公布入围考察人员后一周内开始实习期鉴定作为考察重要环节。

3.心理测试

入围考察对象另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考察重要依据之一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不参加体检、政审、心理测试和实习等考察,或体检、政审、实习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考生本人原因或原任职单位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1-88285816


浙江树人学院

2026522


上一条:浙江树人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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