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11 点击数:
作者:|编辑:人事处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4号)精神,现将拟调动的李森同志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森,男,汉族,19802月出生,群众,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118月通过公开招聘参加工作,南京艺术学院(工作单位)原聘岗位为副教授,岗级为专技七级,现该同志因个人意愿,拟调动至浙江树人大学工作拟聘岗位为艺术学院专任教师,拟聘岗级为专技四级

公示时间:20211011日至20211015日。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对上述拟调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江树人大学纪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71-88297019

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江树人大学人事处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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