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绍兴市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表彰2020年度绍兴市先进团委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城建学院交通运输2019级2班团支部获得绍兴市先进团支部称号、经济与民生福祉学院2019级刘钦同学获得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过去一年,交通运输2019级2班团支部获校优秀标兵团支部、灯塔班团、先进班团等集体称号,72人次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刘钦同学获校“十佳团员”荣誉称号,并多次在校级及以上实践类评比和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奖。以上集体和个人,以优良的学风、坚定的政治信仰、发挥了基层先进团支部的凝聚力与青春活力,展现了优秀团员勤奋的学习态度、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为广大学生做出了良好的表率。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校共青团将继续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灯塔”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勤于求索、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带领全校青年学生为学校的转型和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