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1日,浙江省民政厅下发了“浙江省民政厅准予成立社会团体决定书”【浙民社准字(2019)第46号】文件;同年11月9日,学校召开了浙江树人大学首届校友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校友会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今年1月,省民政厅颁发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至此,历时近2年的校友会登记注册工作正式完成。我校校友会成为由省教育厅批准、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社团组织。
从2018年3月份开始,学校就开始着手校友会登记注册工作。学校领导十分重视校友工作的合法化和规范化建设,把校友工作和校友会依法注册登记纳入学校发展和依法办学的整体规划中,调整组织构架、充实人力物力,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学校各学院、各部门积极配合,收集整理校友资料,建立完善校友信息,有条不紊地推进了各项筹备工作。在广大校友、师生员工和校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获批这一重要资质。
校友会成立是我校校友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也是学校建设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校友工作合法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标志着我校校友会建设迈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将有力推进各地校友组织建设和校友工作的开展,也必将进一步推进学校的产教融合和校地合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