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命名绍兴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通报》,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被授予“绍兴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杨汛桥校区始终坚持立德树人,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校区上下齐抓共管,师生员工积极行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次“绍兴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获得,是校区2016年启用以来继荣获“浙江省高校美丽校园”、“绍兴市柯桥区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称号后,再次获得的荣誉。
自2018年2月“绍兴市文明单位”申报工作启动以来,校区秉承“以创建为动力、以文明为内涵、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的创建理念,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文明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定期召开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会议,通报创建工作进程,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扎实做好创建材料,重点围绕班子建设、业务建设、道德建设、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志愿服务、社会贡献及示范作用等方面,规范做好创建文明单位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汇编及上报工作;三是履行社会职责,积极参与绍兴市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四是加强沟通交流,主动与绍兴市文明办等部门沟通联络,及时跟进创建最新信息,以获取支持和帮助。
立足新起点,扬帆新征程,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杨汛桥校区将以荣获“绍兴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契机,拉高标杆,锐意进取,不断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深入推进校园文明建设,积极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推动校区文明健康持续发展。

▲我校杨汛桥校区喜获“绍兴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