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2014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议

发布日期:2014-12-29 点击数:
作者:xxbgs |编辑:|审核:

12月25日下午,学校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会议总结回顾了2014年下半年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了下一阶段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学校党委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以及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重点围绕招生录取、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公开工作,信访举报处理以及职称评聘、继续教育(含合作办学)、基建工程是否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深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就全面推进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由校长徐绪卿主持。 会议认为,2014年下半年以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的工作要求,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强化纪委“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力度,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机制,在“惩防体系规划、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监督检查、信访办理、内审工作以及重点工作防控”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进一步推动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维护了学校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

会议指出,各单位和各级干部在落实廉政建设任务和履行“一岗双责”方面还存在着不平衡,学校在强化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完善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有关制度、方法与手段,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廉政教育有实性和针对性等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

会议强调,廉政建设是学校事业成功的保证,是稳定发展的基础工作,学校要实现新的跨越、新的发展,离不开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廉洁自律,求真务实,勤勉敬业,秉公用权。一是要切实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要从定期听取分管部门的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汇报,认真贯彻上级的有关部署,认真分析分管领域的重点环节,主动了解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方面着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思想。二是要切实加强纪委的工作力度,要按照“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要求,强化纪委的“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力度。三是要切实健全内控制度体系,注重对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有效监督和制约,要深化制度的“立改废”工作,突出在招生录取、各类资金尤其是现金管理、科研经费、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基建(修缮)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事故易发环节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要建立《惩防体系实施细则》、《分解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机制,确保分解任务的落实。要全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况的发生,确保制度规范得到严格贯彻执行,在全校形成人人按制度办事、人人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四是要切实筑牢反腐倡廉教育体系,通过开展党的纪律教育,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推动学校在领导作风、师德师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节约型校园建设、制度执行力等方面的面貌取得了明显的改善。要开展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中层干部廉政承诺书的签订和履行情况的自查与督查工作。同时要着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创新,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教育理念、教育内容以及教育手段的创新,着力提升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政绩观和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

会议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学校各级班子成员,既要担当引领一方发展的重要责任,也要担当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保一方净土的重要责任,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和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强保障。

学校纪委委员以及人事组织处、科研处、资产与基建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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