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学院暨王宽诚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版)

发布日期:2025-12-25 点击数:
作者:基金会|编辑:金晶|审核:

浙江树人学院暨王宽诚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

(2025年12月修订版)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树人学院暨王宽诚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捐赠项目的管理,保障捐赠者和学校双方的权益,充分发挥校友及社会捐赠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工作程序。

一、接受捐赠工作程序

1.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联系方”)获取捐赠相关信息,与潜在捐赠方进行沟通,形成初步捐赠意向。

2.联系方、项目受益方与捐赠方洽谈捐赠项目和捐赠协议条款,并根据捐赠方意愿,拟定相应的捐赠项目协议(模板见附件1)。

3.项目受益方将捐赠协议文本提交至基金会秘书处进行审核。

4.基金会秘书处审核捐赠者的法律地位,审核接受捐赠者承诺的条款,审核捐赠意图是否符合学校规定。

5.签订捐赠协议。

6.捐赠方将捐赠资金打入基金会指定账户。

7.基金会秘书处及时向捐赠方提供捐赠票据,并根据需要出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文件。

二、捐赠项目立项工作程序

基金会按照捐赠项目设立单独账目,集中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捐赠项目的立项和使用按照《浙江树人学院暨王宽诚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版)》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1.满足实施条件的项目,受赠方应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的执行时间、执行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2.项目受益方在捐赠款项到位后提交《基金会接受资金捐赠立项申请表》(附件2,含立项申报书、项目预算表)、捐赠协议原件等申请立项材料;

3.基金会秘书处进行立项审批,审批通过后项目负责单位向学校财务处申请经费使用项目码;

4.项目负责单位根据捐赠协议,按照《浙江树人学院暨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版)》专款专用。

三、捐赠项目实施和验收管理工作程序

捐赠项目负责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采购设备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浙江树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等5个文件的通知》(浙树资〔2022〕12号)管理,并于每年度12月底前向基金会秘书处提交《浙江树人学院暨王宽诚教育基金会项目总结表》,报告内容包括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取得成效等内容。

附件:

1.浙江树人学院暨王宽诚教育基金会捐赠协议模板

2.浙江树人学院暨王宽诚教育基金会接受资金捐赠立项申请表

3.浙江树人学院暨王宽诚教育基金会项目总结表


                                       浙江树人学院暨王宽诚教育基金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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