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处长):严伟伟
副部长(副处长):樊华妍、张卫东
团委书记(副部长、副处长):姬海宁
联系方式:0571-88297025
部门简介:
浙江树人学院党委学工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党委学工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立德树人,立足“四个服务”,深入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与党的教育方针相融合、与学校事业发展相融合。与专业教育体系相融合、与学生成长发展需求相融合,全面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全力培养“修德明礼好学笃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曾两次荣获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称号、浙江省高校首批智慧思政特色应用试点单位、浙江省高校第二批易班建设试点单位,获批浙江省思政提升工程实践育人项目,多次获得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浙江省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最佳组织奖”、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荣获多个全国活力团支部、全国百强学生社团、全国优秀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2人入选浙江省高校名师辅导员引领计划。处室多次获得机关职能处室满意度测评“服务优秀奖”,处室所在支部曾获校优秀党支部,1人获浙江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
部门职责:
1.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和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学风建设活动和学生思想状况调研,指导学院开展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活动。
2.日常教育管理:负责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学生档案管理,评优评先,违纪处分管理,学生日常管理,学生突发意外事件处理及学生医疗保险等工作。
3.资助管理:协调和指导学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的评审发放和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经济资助活动。
4.心理健康教育: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包括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心理异常学生筛查、心理咨询、特殊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5.招生工作:做好学校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系列工作。
6.就业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举办就业招聘会,就业岗位推荐,就业信息的收集上报,就业奖励的发放及各类就业相关服务工作。
7.辅导员队伍建设:落实学校关于辅导员的选拔、配备、培养、考核等方面的政策要求,负责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队伍建设,组织辅导员学习培训等活动。
8.负责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各类学生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等。
9.其他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包括新生接待、入学教育、毕业典礼、开学典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