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处长:周朝成

副处长:徐波、张雯

联系方式:0571—88285576

部门职责:

(1)组织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研究论证学校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密切关注国家及本省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的统筹制定工作和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实施情况,修订完善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核心指标评估体系,组织编制学校发展规划,指导各学院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

(2)深化、推进校院两级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学校改革发展的研究工作,推进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制定二级管理的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考核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任期考核、年度工作检查和评估等二级管理的具体工作,推进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评估总结的有关工作;探索学院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机关部门履职责任制;

(3)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专题调研工作,参与学校重大改革方案的拟定及组织实施工作。参与学校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创新团队、教学科研机构、实验室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等规划的论证、各类办学资源的统筹、协调和调整,组织协调专项规划论证和工作督查,参与学校校园建设规划工作;

(4)学校内部管理研究。提出与学校建设发展有关的改革、设想和建议,研究、制定学科与院系设置的调整方案;

(5)开展多校区办学研究,制定杨汛桥校区办学方案,对学校发展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定位整体设计;

(6)制订完善《浙江树人大学章程》;

(7)加强学校发展的智库建设。吸纳校内外的专家、学者、教授,建设学校发展智库,为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最新更新
热文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