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发布日期:2023-03-20 点击数:
作者:徐波|编辑:范雄

近日,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发布了《浙江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2022-2026年)》(浙学位〔2022〕6号),我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公共管理等10个学位点为拟建设硕士学位授权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要求,各高校申报硕士学位授权首先须成为省级学位委员会的立项建设单位。我校2017年首次获批立项建设单位,并于2020年通过验收。2022年再次立项,为我校2023年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奠定了前提和基础。

学校自提出“以学科建设为引领,推进学校提质升格”以来,全校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砥砺前行、踔厉奋发,锚定申硕新目标,谋划发展新思路,创新发展新举措,在人才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省部级平台、研究生联合培养、保障条件等方面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学校生师比、博士学位教师占比、师均年科研经费、生均收入等核心指标方面已完全达到硕士学位授权审核要求。

2023年是国家学位授权审核年,是学校“申硕攻坚”决战之年,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学校高水平内涵发展,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顶层设计和组织协调,高质量落实学校申硕一号工程,高要求达到授权审核条件,高标准完成授权审核有关工作,加快实现“名校民办”的建设目标,努力以获批2023年新一轮硕士授权单位向建校四十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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