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树人学院教职工疗休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16 点击数:
作者:|编辑:蒋锦蓉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职工疗休养管理,更好地保障和促进教职工疗休养权益的落实,提升教职工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关于做好20022年全省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2 】23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浙教工【2022】5号)、《浙江树人学院新一轮(2021-2022)教职工疗休养实施办法》(浙树工【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2022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及条件:

入职满一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疗休养时间

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定于2022年7月11日-8月12日进行,且不能影响学校工作。

三、疗休养服务单位

根据浙教工【2022】5号精神,我校2022-2024年度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中标3家旅行社,分别是中国国旅(浙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浙江中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和杭州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四、疗休养费用

按每人每天不高于600元限额标准,疗休养时间5天,总额不超过每人3000元。

五、疗休养活动组织

1、面向全体教职工的普惠制疗休养活动,由校工会牵头、各分工会配合组织实施。

2、根据2022年疗休养报名情况,省外疗休养校工会负责组织,省内每一个疗休养点委托一个分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届时根据报名教职工人数多少确定负责的分工会)。同时,各分工会按要求组织好本单位教职工疗休养报名工作。

3、2022年学校的高端人才疗休养、优秀年青干部培训等活动,参加人员由校工会会同人事处(组织部)等商定,共同组织实施。

4、从关心青年教职工婚恋出发,经省教育工会同意,今年继续由我校牵头与兄弟高校联合组织青年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此活动占教职工疗休养指标(去年参加的青年教职工可以自费参加)。

5、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可携带家属(仅限配偶子女),携带家属的教职工必须签订安全自我负责承诺,并由承接线路的旅行社购买保险,家属费用自理。

6、线路、时间及委托承办单位安排如下:

7、另附上各条线路的行程安排,教职工可根据以上线路行程安排作出相应选择,报给本分工会有关负责同志(人员请各分工会指定)。

8、校工会根据各疗休养点的报名情况安排相应的承办单位。

六、 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3日中午12:00前截止;

2、报名方式:各分工会负责本学院部门教职工的报名工作,并于截止日将各线路汇总名单OA给汇总部门,并将汇总后的名单OA校工会蒋锦蓉。

3、请各分工会把控好去年参加过疗休养教职工的情况,不要重复报名(去年疗休养名单发工作群),有意向参加单身青年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单独报校工会蒋锦蓉处。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22年6月16日

  • 附件【线路.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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